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对乌拉特中旗组织部开展了提级巡视。2025年1月11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我部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旗委组织部准确把握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的重大意义,第一时间成立了由组织部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通过部务会、部机关支部学习会,专题传达学习巡视整改工作相关内容和重要会议精神。部班子自觉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摒弃 “过关思想”,不折不扣落实巡视整改部署要求,筑牢了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基础和政治基础。截至目前,先后召开工作推进会3次,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旗委组织部巡视整改工作,形成了以上率下、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我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组织部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相应领域的整改任务,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建立长效机制等做法全力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各股室立足自身岗位,从重点工作、重点环节、重点问题着手,认真查摆问题,并制定对应有效的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一项一项抓落实,一条一条抓整改。
(三)坚持举一反三,督促建章立制。我部以巡视工作为契机,做到举一反三,仔细排查,切实把问题解决到“根”上,推广到“面”上,突显在“成效”上。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将巡视巡察工作和日常工作相结合,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需长时间整改的工作,要紧盯不放,切实将“回头看”工作落到实处。同时,针对具体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深入研究,堵塞漏洞,构建长效机制,切实把巡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组织工作的内生动力。目前,已建立健全了《乌拉特中旗旗委组织部制度汇编》《乌拉特中旗科级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贯通融合制度》《旗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旗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关于精心组织开展2024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旗委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关于规范使用社区党组织相关经费的通知》等多项工作制度和方案通知,坚持从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严防问题出现反弹回潮。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一是严格落实部机关学习制度,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列为部机关周例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和部务会的重要内容,按月下发学习计划,部机关理论武装不断加强。二是以着力破解制约部机关职能作用发挥的难点、堵点问题为目标。制定下发《关于印发<中共乌拉特中旗委员会组织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部机关各内设股室职能职责,初步确定《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调查研究》《探索农牧民党员教育工作新路径》《持续深化“党政军警民企”联创共建机制》《有效提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室利用率》《关于加强组工队伍能力建设的思考》《如何加强科级干部日常监督工作》等调研选题,力争年底前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2.贯彻执行部务会“第一议题”制度。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印发<中共乌拉特中旗委员会组织部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中共乌拉特中旗委员会组织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纳入部机关各类会议“第一议题”范畴,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规范学习管理、提高学习效果,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长效化。二是依托部务会、支委会等载体,形成领导班子领学、党支部研学、党员自学的学习机制,先后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9次,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等主题开展专题研讨,部机关学习氛围日益浓厚。
3.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印发<中共乌拉特中旗委员会组织部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以部务会成员为核心,结合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开展部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研讨、读书班等专题学习,不断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化内化转化,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思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二是下发《2025年旗委组织部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分别在指导思想、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要求等方面进行明确,由旗委常委、组织部长亲自安排审定,按月组织开展部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专题研讨,印制《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目录》。同时,将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重点围绕机关党建、社区党建、农牧区党建、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等重点工作开展实地调研,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4.加强二级单位日常监督管理。一是组织召开旗委组织部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暨组织系统“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启动部署会议,集中开展违法违纪案件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例的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与全体党员干部签订《七个严禁、七个必须承诺书》,在部机关广泛形成防腐拒变的高压态势,持续擦亮组织部门风清气正的“金字招牌”。按照旗纪委监委要求,重点围绕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岗位职责履行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和建议等内容,将部班子成员、环节干部、全体党员干部及部属二级单位负责人全部纳入谈话范围,在部机关开展了一轮全覆盖廉政谈话,要求全体干部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自我约束,始终保持组织系统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二是对《旗委组织部工作制度汇编》进行重新修订完善,配套下发《关于印发<中共乌拉特中旗委员会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重点针对各部属二级单位、内设股室涉及的干部、人才、基层党建、老干部工作、组工队伍自身建设等“三重一大”事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充分发挥部领导班子和部务会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三是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题教育为统领,制定下发《关于印发<乌拉特中旗组织系统“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由旗纪委监委派驻旗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全面排查全旗组织系统在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建、人才工作、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组织系统工作效能、干部能力素质、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人才发展环境的全面提升,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由旗纪委监委派驻旗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牵头,从旗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合作交流中心(接待办)、财政局等单位抽调干部,分别深入旗委组织部、旗委编办、旗委党校、旗老干服务中心、旗老年大学,重点针对经费使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纪律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一次全面排查起底,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5.认真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对全旗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巡听旁听的通知》,成立9个巡听旁听工作小组,对27个旗直党委(党组)2024年度理论中心组的学习情况进行现场指导、现场点评,实事求是指出优点和不足,督促旗直党委(党组)及时撰写《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记录表》。
6.压实机关党建责任。一是印发《乌拉特中旗常态化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嘎查村和后进党组织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督促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工作实际严格遵照执行。根据《乌拉特中旗开展星级化亮晒比创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实施方案》中动态调整原则,向红十字会党支部下发《关于对乌拉特中旗红十字会党支部2023年度堡垒支部称号进行“摘星”的决定》,进行摘星处理并督促及时整改。二是印发《关于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全链条工作排查整改的通知》,通过对党员人数核实、党组织调整、定期排查等方式,排查出30个设置不规范党组织,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对2024年度排查出的软弱涣散和后进党组织,指派考核验收组进行整改转化情况复验,确保整改转化落实落细见效。在2024年度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创建工作中,及时向纪委监委、巡察办、信访局等18个部门及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管理中心征求了意见。对照《坚强堡垒“模范”支部推荐评定负面清单》,对2024年度坚强堡垒“模范”支部逐一核实,被推选的174个党支部均不存在不适合评选情形的行为或线索等情况。
7.嘎查村党建严抓落实。一是针对个别苏木镇集体经济发展滞后、后备力量储备不足的问题,下发《工作提示》,明确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和动态销号,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制定下发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在农村牧区实施“组织提质、队伍提能、人才提标、治理提效、发展提速、品牌提升”六项行动,推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提质增效。三是制定专题培训方案,先后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外出培训和农牧民党员进党校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抓党建促产业发展能力,有效提升抓党建促产业发展水平。
8.认真抓实社区党建。一是通过电话了解、下发工作提示等方式,要求相关苏木镇抓紧使用剩余资金,截止目前,2022-2024年服务群众结余资金已经使用完毕。针对后续社区服务群众资金,对存在拨付不及时、支出不规范等情况的苏木镇及时提醒,确保资金合理合规使用。二是印发了《关于规范使用社区党组织相关经费的通知》,要求相关苏木镇仔细核对2022-2024年社区服务群众结余资金。向旗人民政府申请结余专项资金使用报告,建立社区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库,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同时,各社区制定详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合理合规使用。依据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社区党组织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相关社区财务人员进行社区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使用程序、支出管理、绩效管理等各项财务制度进行培训。
9.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制定下发《乌拉特中旗旗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旗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关任务情况的调度,形成专题汇报材料,并提请十五届旗委常委会第90次(扩大)会议暨旗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二是2024年,根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党建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及时修订了《旗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旗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职能职责,推动党建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三是向全旗各级党组织下发《乌拉特中旗旗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总结》,以此通报旗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10.压实党纪学习教育责任。一是旗生态环境分局邀请旗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为全体党员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粮食物资储备中心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50个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二是将党规党纪培训纳入2025年各类主体班次,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实行滚动销号管理,推动问题高效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各级领导班子查摆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率达98.94%。
11.严肃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流程。制定下发《关于精心组织开展2024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乌中党组通字〔2024〕37号),对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时间、范围、主要内容、方法步骤等作出具体安排,确保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在旗委常委会第九十六次(扩大)会议,听取各苏木镇党委书记和相关旗直党(工)委书记2024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综合现场述职测评、旗直部门打分、旗委组织部打分,结合年度实绩考核结果形成初步评定等次。旗委召开常委会暨旗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拟评价等次》,全旗23个党(工)委评议为“好”等次的党组织书记13个,评议为“较好”等次的党组织书记10个。
12.深化领导班子“传帮带”机制。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印发<中共乌拉特中旗委员会组织部领导干部“传帮带”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重点围绕公文写作、干部选任、基层党建、人才工作等方面,结合各自擅长领域和工作需求,填报《结对帮带意向调查表》,在供需互补的基础上,结成共建对子14个,帮助年轻干部和新入职干部尽快熟悉组织工作业务,提升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全旗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实施组工干部的“蹲苗”计划,充分考虑年轻干部专业特长和自身优势,坚持“人岗相适”原则。过压担子,有效解决“本领恐慌”,成为组织工作的“行家里手”,切实增强年轻干部的实干能力和抗压能力,真正在实践中学到“真本领”,练就“硬功夫”。同时,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重点围绕作风建设、基层减负、干部监督、公文写作等内容,全面提升年轻干部能力水平和廉洁自律意识。结合部机关岗位设置要求和干部队伍实际需求,对部机关内设股室人员进行优化调整,试行兼职制度,将5名年轻干部充实到组织、干部、人才等关键岗位,通过多岗位历练和多维度锻炼,全力培养一支业务精通、本领过硬、作风优良的组工干部队伍。
13.强化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一是党支部围绕“模范”支部创建工作研究印发《旗委组织部2025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印发《旗委组织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安排》,明确了每月重点学习、组织活动内容和学习教育工作的时间表、任务图,将“主题党日活动”“讲党课”等内容、学习教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规划安排和执行落实。二是结合组织部实际工作情况,在原组织部制度汇编的基础上重新梳理,完善现行有效、操作性强的支部工作制度,涵盖党内学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等12项核心制度,构建制度与业务协同体系。
14.规范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一是已重新完善部机关《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两个制度,明确预算编制审核机制,细化预算调整的条件和审批流程,形成覆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链条制度体系,从根本上杜绝超预算问题,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二是由财会室牵头,在部机关以《严格落实制度,规范支出报销》为题,重点围绕明确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三公经费支出标准及规程开展专题讲座,从源头上杜绝模糊列支、超标准申报等问题的发生。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无预算不支出,将预算执行情况与资金拨付直接挂钩,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经过近八个月的集中整改,我部虽然在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举措、推进工作落实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诸如整改落实力度不够有力、整改效果持续性不足、整改工作协同性欠缺等一些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各项整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一)强化整改执行力度。建立健全巡视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切实压紧压实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通过责任倒逼,提高相关人员对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序进度推进。
(二)完善整改长效机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针对制度漏洞和管理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对于干部选拔任用问题,进一步加强干部选任工作流程的学习,明确每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责任主体,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建立整改工作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和新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整改措施,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三)增强整改工作协同性。建立整改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各股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定期召开整改工作联席会议,由部领导牵头,组织各相关股室负责人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协同推进。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8-5914465,通信地址:乌拉特中旗党政综合大楼9013室,电子邮箱:wzqzzbbgs2021@163.com
中共乌拉特中旗委员会组织部
2025年9月8日